本来,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与披露,有基本的格式,证监会专门发布《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——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》,其中包括“风险因素”等披露格式,但个别企业及其中介机构急于求成,披露内容满足于抄现成的、缺少对企业自身特性的介绍与描述,或只想显露自己漂亮的一面、隐瞒自己的不足或风险,想随随便便就闯关成功。
目前科创板申请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有点让人担忧,如此或难适应科创板实行注册制的信息披露新要求,也难以满足投资者对企业真实面貌的认知需求。笔者认为,对于招股说明书过于粗制滥造的,上交所可以中止审核、甚至直接终止审核,以此引导企业充分、全面、真实披露,要将风险因素披露到位,要禁用“全国领先、全球领先”等广告性、夸大性语言,多描述事实,是否“领先”等由投资者来判断。
有人认为科创板应该宁缺毋滥,笔者对此有点不同认识,只要企业符合科创板定位,只要满足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,就不应设置行政等方面的约束,交易所发审部门、证监会注册部门都无需、也不宜对企业作出价值判断,不要人为制造“稀缺”。
按规则,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、规模、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,询价、定价、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。据此,行政监管部门要彻底放弃对科创板发行的窗口指导,科创板一级市场发行市盈率、发行节奏均由买卖双方博弈决定。目前主板等新股发行存在23倍市盈率的窗口指导,这是导致新股爆炒的一个主因,科创板显然要抛弃这种做法。显然,上交所的审核、证监会的注册也要加快节奏。如果一定时间内通过注册的企业较少,而市场对新股需求却比较大,那么就会造成股票供不应求,要防止发审、注册节奏成为导致市场“供不应求”的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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